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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那目光分明谁也没看,却好像将众人撩拨了个遍。 (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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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抬起脚跟,那条腿立刻绷紧,展露出引人遐想的力道。

        只有足尖一点留在椅子上,重量全部压在那块儿,莹白上染了一层绯色。

        足弓勾起,轮廓漂亮得如同工笔细描。

        季舒远这才注意到他没穿先前那双毛绒拖鞋,换了双雪白的板鞋。

        本来也是,大热天的谁会穿那么双毛绒拖鞋?即便空调温度低,视觉上也让人觉得不合时宜。估计是他嫌板鞋不舒服,随便在化妆间找来穿着放松的。

        季舒远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仲钦穿着拖鞋一晃一晃的脚那么印象深刻,明明他对这个部位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嗜好,甚至还挺嫌弃。

        但很快他就发现并不只是他一个人这么在意仲钦的足弓,因为在场几乎所有人都难以扼制地将目光停留在那里。

        人类对美的追逐大概源于天性,不局限于物种,也不局限于部位。

        季舒远的手指无意识地动了下。

        也不知从哪儿突然冒出来一个想法,他觉得如果自己握住那只脚,手掌大鱼际的地方应该可以正好嵌进足弓的弧度里。

        随即他便被自己这种堪称骚扰的想法烫了下,面上微不可察地皱皱眉,将视线挪向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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